| 长沙将推行药品零售分级管理,将药品零售企业分为三级,此分级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升降级制度。
长沙市药监局10月16日消息,10月15日,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分级管理征求药品企业和居民代表的意见。
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顺权介绍,药品零售企业分为三级。位于城区的一级药店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二级药店不得少于80平方米,三级须达到100平方米以上。二级以上(含二级)营业场所工作人员应佩带统一的胸卡等。二级药店需配备1名执业药师,1名具有药师(含从业药师)技术职称,三级药店至少配备1名执业药师,1名具有主管药师(含)以上技术职称并首次明确经营中药饮片的,应配有1名执业中药师。李顺权副局长指出,药品零售企业的分级不是固定的,而是动态管理,实行升降级制度。
药品企业代表建议,要建立药店退出机制。居民代表提出,社区卫生院、小诊所也都在经营药品,也要加强监管。有代表提出,相当多的老药店可能达不到分级管理的硬件要求,希望能够统筹解决。
(付影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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