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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栗林徹就任天津“伊势丹”总经理。
上任伊始,栗林徹总经理即让全体员工理解“我的店铺”理念,并致力于“我的店铺”的实践,通过“我的店铺”理念,将“伊势丹”所倡导的“顾客意向”和“现场主义”企业风尚具体化,把“卖场”变成“买场”。
在每天早会上,栗林徹总经理都会对员工们说,我们一定要记住这个事情,那就是“我的店铺”。
这一年,天津“伊势丹”的年营业额比上一年增加了29%,其中下半年同比增长37%。虽然购物顾客的人数基本与上一年持平,但固定顾客的来店频率、购物比率和购买单价均稳步提升。
什么是“我的店铺”理念?
栗林徹总经理认为,要全方位满足顾客需求,就不能仅仅满足于顾客的主动咨询,而是要获得顾客的高度信任。
“‘伊势丹’希望,通过与营业员的交流,提高顾客的信任度。因此,就要通过每一个营业员所提供的服务,实现顾客的最大化满意,让顾客感到‘伊势丹’是不可替代的,这就是‘我的店铺’。这也是天津‘伊势丹’推进事业发展的基石。”
早在1981年大学毕业,进入“伊势丹”集团工作后,栗林徹总经理就逐渐形成了一个重要理念:顾客的想法是最重要的,要以顾客为中心,努力满足他们的需求。
与当地一些同类业态相比,天津“伊势丹”的营业面积不算很大:1993年开业时,只有1.8万平方米;2006年迁移新址后,面积也不过增加到3.2万平方米。但栗林徹总经理认为,能否成为一流百货店,并不只在于规模有多大,商品档次有多高,更重要的标准在于,你是否了解顾客的意见,知道他们想买什么、买多少,是否能够在此基础上去满足顾客的需求。
“让全体员工了解顾客在看什么、感觉如何,是非常重要的。在天津‘伊势丹’,确保现场是包括我本人在内的所有管理者最重要的任务。确认卖场上发生了什么事情,出现了什么问题,有哪些地方需要改进……都是我们全体员工必须要思考的问题。”
栗林徹总经理认为,如果每个营业员都能从自身出发,关注顾客的动向,每天都能让来到“伊势丹”的顾客感到真正的满意,从而吸引顾客再次来店,这就等同于“我的店铺”理念。
在天津“伊势丹”,“我的店铺”理念是通过商品、服务、信息和环境四方面来体现的:
从商品方面来看,天津“伊势丹”既表现了独自性,又具有差别化。所谓独自性,是指“伊势丹”根据顾客需求所组织的一些商品,是其他商家所没有的;而所谓差别化,则是指虽然有些商品也会出现在其他百货店里,但通过“伊势丹”独特的营销手段,造成差别化,从而激发顾客的购买欲望。
服务也是体现“我的店铺”理念的重要方面之一。以鞋的销售为例,天津“伊势丹”营业员都会考虑到购鞋顾客的穿着舒适。
天津“伊势丹”的顾客购买率很高,这与优秀的信息提供是分不开的,特别是面向固定顾客的时尚指南手册———《伊势丹通信》发挥了很大作用。自2006年8月以来,以固定顾客为对象,《伊势丹通信》月均发行6万份,主要内容是提前介绍在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以及圣诞节、情人节等特殊节假日举办的特卖促销活动和最新商品信息等。受此影响,男女顾客全年来店频率分别提高了2.4次和2次。
而通过陈列等手段,可以为顾客提供良好的购物环境。
栗林徹总经理认为,如果在这四个方面都做好了,“我的店铺”理念就会深入顾客心中。
从另一个角度看,“我的店铺”还体现在顾客、地域、厂商和员工四个方面。
首先是顾客。客人需要什么,都要在营业员的掌握之中,天津“伊势丹”的营业员要随时了解客人是否得到了满足。不仅如此,营业员还要了解客人是在什么情况下满足的,而如果不满足,又是什么情况。
栗林徹总经理说,我们要尽量让客人感到满足,如果顾客没有任何不满足的地方,那就说明天津“伊势丹”成功了。
这方面具体通过开会和现场沟通、收集客人意见来得以实现。
其次是地域。除了依法纳税外,天津“伊势丹”还热心公益事业,为当地偏远郊区的贫困学生提供免费文具等帮助。
第三是厂商。栗林徹总经理认为,天津“伊势丹”要发展下去,就不能只考虑企业利益,而且也要考虑厂商的利益,因此,他们都是在考虑好双方利益的基础上才建立合作关系的。
第四是员工。天津“伊势丹”不仅成立了工会,而且每月定期举行会议,讨论员工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谋求提高员工福利。
“我的店铺”理念给天津“伊势丹”带来了独特的魅力。 (作者/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