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大商场年关热卖提货卡 |
| 重庆晚报 08-01-07 12:26:52 浏览: 进入论坛 |
据重庆晚报报道 一市民近日致信重庆晚报,我市许多大型百货商场,违反国家不准销售提货卡的禁令,大肆卖出提货卡。
本月4日至6日,记者对主城部分商场进行了暗访,发现渝中区青年路某商场、渝中区民权路某大型百货商场、地王广场某百货商场等均在销售提货卡,连南坪某大型购物广场也对提货卡销售兴致盎然。
以民权路某大型百货商场为例,该商场在10楼专门设了“提货卡销售”办公室。工作人员得知记者要购买提货卡,连忙介绍购买提货卡“政策”——无论单位还是个人,购买提货卡的起点金额为50元;商场销售提货卡开具发票项目,可以是商场内的所有商品。
为抢夺提货卡销售份额,民权路某大型百货商场的“政策”是:购买提货卡,一次性购买满1000元,商场给予回扣千分之五;解放碑地王广场某百货商场的“政策”更诱人:一次性购买超过2000元,商场的回扣是1%。
来信市民述说了提货卡的“三宗罪”:其一,商场销售提货卡造成不公平竞争,在一定程度上垄断了商业零售市场消费,破坏了正常的公平消费秩序。发卡企业通过提货卡把社会消费资金募集到公司账上,很多不能发卡的小企业特别是小超市由此将承受巨大损失;
其二,提货卡有“帮助”逃税和助长腐败滋生之嫌。商场销售提货卡,帮助企业逃避了国家对工资、奖金的监督,扩大了消费基金支出,使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无据可依,造成个人所得税税款流失。而购买提货卡的往往不是个人而是单位,单位用公款购买提货卡,通过开发票时填写“办公用品”、“日用品”等名目,将这笔支出列入管理费用或其他科目,逃避税收。把提货卡发给员工,既无滥发奖金之忧,又避送“红包”之嫌;提货卡冠冕堂皇成了商场里的代币工具,成了公关打点有关部门“行贿”的良好道具。
其三,提货卡败坏了社会风气。大型百货商场购物付款,经常有这样一种鲜明对比:有人拿出一张或几张提货卡,心安理得刷卡消费,有人只能掏出为数不多的现金付款。无卡者对刷卡者并非羡慕,而内心深处可能是鄙夷——一个“吃”公款的人!(作者/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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