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上柜就打折,新品就减现;原价基础上打5折,甚至低到1折,或者满58元减38元……这些促销的诱惑,市民们早已习以为常。
这些优惠是实实在在的吗?请看武汉市物价部门今年1月13日以来的检查情况——
某超市销售的金龙鱼牌大豆油,其标价签上标示:原价69.1元,现价62.8元。经查实,实际原价为56元,比打折价还要便宜6.8元。
某百货商场销售的羽绒服吊牌价为728元,标称:减现292元,仅售436元。但检查得知,该羽绒服从未卖过728元。
昨日,武汉市物价局公布的7例涉嫌价格欺诈案件,均属于“虚构原价、谎称降价”。去年8月21日,该局通报查处的上半年78件价格欺诈案中,“虚构原价”占到了近9成。
按规定,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7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最低交易价格,且有交易票据;如前7日内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
中心百货大楼一负责人透露,“虚构原价”打折主要是由于商场的促销部门为完成任务使用的伎俩,而企业负责价格管理的是其他部门,部门之间缺乏相应的沟通和钳制。目前,该商场的促销活动,均须通过公司的物价小组,源头上遏制了这种行为。
武汉市物价局稽查分局局长徐昌华昨表示,即日起,物价部门将派出3个“重案组”,重点检查虚假打折行为,一经发现使用欺骗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模糊标价诱骗消费者的,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决不手软。
同时,物价工作人员已对8家大型商超的基层经理、柜长进行了相关培训。昨日,江城17家大型商场、超市响应市物价局的倡议,明确表示要明码标价,坚决制止“虚价打折”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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