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播报: 会员登陆
地区分类 | 上海 | 北京 | 浙江 | 山东 | 广东 | 江苏 | 江西 | 福建 | 河南 | 吉林 | 河北 | 辽宁 | 四川 | 云南 | 天津 | 湖北 | 安徽 | 湖南 | 香港 | 台湾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加入收藏 ·设为主页
天安门广场下半旗哀悼汶川特大地震遇难者
央视网 08-05-19 08:18:11 浏览: 进入论坛

    今天凌晨,北京天安门广场下半旗沉痛哀悼在汶川特大地震中的遇难者。

北京天安门广场下半旗沉痛哀悼汶川大地震遇难者。

今天凌晨,北京天安门广场下半旗沉痛哀悼在汶川特大地震中的遇难者。

今天凌晨,北京天安门广场下半旗沉痛哀悼在汶川特大地震中的遇难者。

    ■ 国务院公告: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国务院5月18日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公告全文如下: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关于降半旗的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同时,《国旗法》第十六条规定, “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应当徐徐升降。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三分之一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 背景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1990年6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主席团公布的国旗制法说明制作。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

  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外交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对各自管辖范围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国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企业制作。

  第五条 下列场所或者机构所在地,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一)北京天安门广场、新华门;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三)外交部;

  (四)出境入境的机场、港口、火车站和其他边境口岸,边防海防哨所。

  第六条 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各级委员会,应当在工作日升挂国旗。

  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第七条 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和春节,各级国家机关和各人民团体应当升挂国旗;企业事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城镇居民院(楼)以及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可以升挂国旗。

  不以春节为传统节日的少数民族地区,春节是否升挂国旗,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规定。

  民族自治地方在民族自治地方成立纪念日和主要传统民族节日,可以升挂国旗。

  第八条 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大型文化、体育活动,大型展览会,可以升挂国旗。

  第九条 外交活动以及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升挂、使用国旗的办法,由外交部规定。

  第十条 军事机关、军队营区、军用舰船,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升挂国旗。

  第十一条 民用船舶和进入中国领水的外国船舶升挂国旗的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

  公安部门执行边防、治安、消防任务的船舶升挂国旗的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 依照本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升挂国旗的,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

  依照本法规定应当升挂国旗的,遇有恶劣天气,可以不升挂。

  第十三条 升挂国旗时,可以举行升旗仪式。

  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

9 7 3 1 2 4 8 :
(作者/编辑:)
搜索关于 的新闻 加入收藏夹
上一篇:
下一篇:
新闻评论
分类信息
[便利店] 台湾全家便利营销:心动,来自共同的感[百货] 百货如何应对地震之波
[3C店] 苏宁变身通讯服务商 形成"一体化"消费模[3C店] 苏宁电器四川陕西26家门店暂停业
[3C店] 苏宁确定每月15日为“苏宁全国服务日”[百货] 上虞百货业“一周一节”商战激烈
[超市] 加大直接采购 物美供应商减近三成[超市] 沃尔玛启动食品安全月活动
[家居建材] 当家具渐渐变成家居时 看卖场现状与未来[家居建材] “家庭MALL”引领时尚潮流 
[超市] 大润发报警器误报 市民被当小偷感耻辱[3C店] 日本最大电器量贩店“山田电器”将登陆
[百货] 万千百货扩张加速 3年后将开店15家[家居建材] 百安居“五一”黄金周再创佳绩
[超市] 家乐福设专区销售“农户直供”农产品 [百货] 万达集团挺进百货业10年欲开店百家
版权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超市策划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超市策划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中国超市策划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021-61020171
新闻搜索
新闻排行
天安门广场下半旗哀悼汶川特大地震遇难者
北国抗震救灾总动员:天灾无情 北人有爱
益华百货:环保“袋”回家
长沙新世界百货义卖一天 万人签名祈福募捐
他们是一群冒险家 看奔跑在迪拜的温州
地震使成都地区食品供应紧缺紧急采取
杭州各大零售企业环保袋推广策略
四川地震 温州震感明显
网上小店主 晒晒生意经
连锁企业紧急行动 情系灾区共度难关
汶川地震最新伤亡统计罹难人数升至28
都匀部分超市商场关门
四川互惠超市、红旗超市紧急求助!!
地震后 重庆部分商家停止营业
行业数据
·沃尔玛第一季盈利超预期增长6.9%
·家乐福08年第一季度在华销售额10亿欧元
·08年1-4月湖南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44.08
·沃尔玛第一财季利润增6.9%
·我国百强餐企零售总额逼近千亿元
·07年度餐饮百强企业零售总额达998.38亿
·麦当劳4月同店销售上升5%
·“五一”南京消费市场情况
·苏宁家电市场扩容 销售实现110%增长
·合肥市“五一”节日消费品市场情况分析
相关新闻
网站介绍|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合作伙伴 | 注册商标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5 - 2008 TENCEN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络实名:超市策划 中国超市策划网
中国超市策划网(www.cncsch.com) 版权所有 [沪ICP备060107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