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我市首批24名商场超市食品质量管理员在龙湾区“走马上任”。记者从龙湾区工商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市龙湾区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都必须至少设立一名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监督管理商场(超市)的食品质量安全。
这些管理员由商场(超市)选定合适人员,报工商部门审批备案确定,业务工作受工商部门统一指导。据龙湾工商分局消保科相关负责人介绍,食品质量管理员要建立和落实商场(超市)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制度,一旦该商场(超市)出现不合格食品,其退市、召回、销毁以及备案等环节,都要由食品质量管理员牵头落实。
undefined
undefined (作者/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