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农民用药、安全用药,今年重点支持发展农村连锁药店建设,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江西省内贸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简称《细则》)。记者获悉,2011年发展农村连锁药店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展开,2011年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农村(县城以外的乡镇、村)开设连锁药店的都可申报,申报者可获10000元补助。
记者获悉,《细则》的实施目的在于通过项目资金扶持,鼓励大型批发、零售企业积极拓展业务,发展农村连锁药店,确保农村地区和边远地区的药品供应,保证老百姓用上放心药、价廉药、方便药。
据了解,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我省农村药品流通网络建设,对药品流通企业2011年度在农村开设连锁药店给予支持。具体建设项目与支持标准是药品零售连锁企业2011年度在农村每开设一家连锁药店给予药品零售连锁企业10000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连锁药店货架、电脑、装修、牌匾及配送车辆等设施的投入补助。
来源:今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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