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热线85800100消息(记者 楚天)市民李女士昨日在一家超市购物时中了二等奖,却被告知必须交59元才能领走奖品。
李女士说,她在这家超市买了200多元的商品,付款后收银员告诉她,目前超市正举办抽奖活动,她可以抽两次。她抽了两张卡,刮开第二张时,赫然写着“二等奖”的字样。收银员告诉她,二等奖是一台价值约300元的榨汁机。她感到很高兴。可就在这时,收银员又称,必须交59元才能领走奖品。
记者和该超市取得联系,一位客服人员表示,该超市确实正在举办购物抽奖活动,中奖消费者必须先交一笔钱后才能领走奖品,但该笔钱不是超市收的,而是代收的税款。超市在举办抽奖活动前向税务部门进行过申请,并按规定收取中奖奖品价值的20%作为税款,该笔税款由中奖消费者承担,超市不负责,活动的具体细则在超市内也有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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